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一
标题:涉外律师的角色与职责
引言:
涉外律师在国际交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还需要了解国际法律体系以及国际商业环境。本文将探讨涉外律师的角色和职责,以及他们在国际交往中所面临的挑战。
正文:
涉外律师的角色之一是为跨国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跨国公司在国际商业中面临着许多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外律师需要与客户紧密合作,了解其业务和需求,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他们需要熟悉国际法律框架,掌握国际商业惯例,并能够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操作。
涉外律师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为外国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援助。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们跨国移民、投资、生活和工作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涉外律师需要帮助他们了解和适应目标国家的法律制度,处理签证、居留权、遗产规划等问题。他们还需要代表客户处理与当地政府和机构的交涉,并在需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涉外律师的职责也包括跨国合作和争端解决。在国际交往中,涉外律师需要处理各种合作协议和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他们还需要处理国际商业争端,如仲裁、诉讼等。涉外律师需要熟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规则和程序,并具备相关的争端解决技巧。
然而,涉外律师在国际交往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涉外律师需要了解和适应不同的法律环境。其次,语言和文化差异也是一大挑战,涉外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此外,国际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常常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涉外律师需要协调不同国家的法律资源和专业团队。
结论:
涉外律师在国际交往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的职责涵盖了为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外国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跨国合作和争端解决等方面。然而,涉外律师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不同法律制度的差异、语言和文化差异以及跨司法管辖区的协调。因此,涉外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才能在国际交往中胜任其角色和职责。
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二
标题: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引言:
涉外律师在国际交往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国际法律环境。本文将探讨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需求,以及相关机构和资源的作用。
正文:
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随着国际法律环境的变化,涉外律师需要了解最新的国际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以及国际商业趋势和发展。他们可以通过参加国际法律研讨会、学术会议和专业培训班等方式,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和学术研究成果。此外,涉外律师还应注重发展自己的专业领域,如国际贸易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以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涉外律师的培训需求也包括跨文化沟通和谈判技巧的提升。在国际交往中,涉外律师需要与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客户和律师合作,因此跨文化沟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涉外律师可以通过参加跨文化培训和沟通技巧培训,提升自己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此外,涉外律师还应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以更好地适应和理解国际交往的法律环境。
在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中,相关机构和资源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会和国际法律研究机构等组织,为涉外律师提供了丰富的学术研究和培训资源。涉外律师可以通过参加这些机构组织的活动和项目,与国际律师和法律学者交流,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此外,涉外律师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在线学习平台,获取各种法律文献和学术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结论:
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需求与国际法律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涉外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了解最新的国际法律法规和商业趋势。他们还应提升自己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以适应与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客户和律师合作。相关机构和资源在涉外律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涉外律师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班和利用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三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在全省、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笔者数次深入律师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获益匪浅。律师是社会组织的一名新成员,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中具有特殊行业性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新兴行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法制民主建设密不可分。在律师队伍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水平
的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律师管理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为了律师事业的良性高效发展,愿与有关人士商榷。
一、**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现状
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截止到20XX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行业已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前,共有律师事务所×家,执业律师×余人,实习及辅助人员×余人。其中,xxx党员律师×人,约占律师从业人员总数的×%。市县级政协委员×人,其中市级×人,县级×人;xxx党员×人,xxx×人,民盟党×人,无党派×人,约占执业律师的×.×%。市级人大代表和各级党代表均没有律师人选。
自20XX年起,我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了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方式由国资为主转变为合伙人出资,性质也由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人财物与司法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四自”组织,是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拨款的“两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改制导致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有所冲突。同时,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还比较落后,对现阶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往往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生搬硬套,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造成了律师队伍中党员和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
二、律师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全市的律师基层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等。但是,与党建工作的要求,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还相距甚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流动的律师党员组织上无依托;部分党员未纳入律师党组织管理,个别律师党支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少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得不到培养考察,影响他们的政治进步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律师党组织的定位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要求,立法滞后。
《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新经济组织的公司中,“根据中国xxx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xxx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律师法》里没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款。
(二)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属关系影响了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
目前,无党员或者未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部分党员分散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其他单位党支部。这样,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挥监督、指导的作用就缺乏科学设置的前提,新的“隐性党员”甚至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党的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开展,出现了管党与管所相脱节、管党与管人相脱节、管党务与管业务相脱节的现象,而且律师的流动性相对比较大,难以把他们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之中。不少律师党员忙于业务,却忽视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有的几年不过组织生活,有的几年都不知道自己的组织关系在哪里,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
(三)市律师协会成立党总支虽然是解决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
属关系有效途径之一,但也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原企事业单位退休或退养的大多数律师党员怕影响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不愿迁移组织关系;二是政府机关党工委对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极其严格,作为律师行业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很难适应;三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问题,在部分律师,尤其是中老年律师心目中,存在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向心力不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大,是否党员无关紧要的落后思想,对年轻律师有一定的影响。
(四)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个别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对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担心过分抓党建工作会影响律师事务所业务的拓展,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有的律师事务所只是把党组织当作一块招牌,以此来“包装”自己,从而提高其社会知名度;有的律师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对党建工作积极性不高,认为自己只要业务干得好,过不过组织生活无所谓;有的党员因组织关系没有转过来而成为“隐性党员”,抱着一种放任自流的心态,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赚钱,而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对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认识的误区,导致一些党员和党组织放弃了党在律师队伍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如果律师党员的党性不高,那么许多工作将难以完成;如果律师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那么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就难以落实。
(五)律师队伍政治地位偏低。
律师队伍是一个知识分子密集的精英群体,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库和智囊团,应该引起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但是,近年来,还没有党员律师参加各级劳动模范的评比,还没有党员律师担任省级甚至地市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等,仅有×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而且都是因为他们具有非xxx党员身份。
三、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也是创先争优和我市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一)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
在当前律师事务所尚未真正实现行业管理的情况下,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配合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对下属律师事务所及时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对律师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党章规定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和组建,核实律师党员人数,对挂靠的党员律师分别安排到各个党支部,使每个党员都在组织中。
(二)选好党支部书记,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和组织培训
本着有利于党组织规范管理,有利于党员管理教育,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重新考核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按照程序对不适合做支部书记或由于工作变动不宜做支部书记的律师进行调整,选用一批德才兼备、有工作责任感的中青年骨干律师担任支部书记职务。加强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党务能力素质,有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逐步成为律师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
(三)重视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为申请入党的律师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空间
本着“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xxx员的规划,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热情支持和鼓励中青年律师申请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成熟一名发展一名,扩大党员队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逐步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律师的高素质精英群体形象与其较为低下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很不相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律师服务社会的热情、质量及其良好形象。本着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法制民主进程,有利于律师行业发展的原则,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律师行业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职数等,切实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五)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活动
健全民主制度,实行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支部书记的产生、xxx员的发展、评先评优、先进典型的表彰和重大决定的提出上,按照民主程序,经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反复讨论进行,在充分表达广大党员意愿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意志,逐步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xxx面。
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四
党的十五大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依据有关材料和通过走访、座谈了解的情况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提供的有关资料,就律师介入国企改制的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国企改制的背景、概念和律师介入的法律依据
二、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而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这项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
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律师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制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制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可以为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国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律师介入国企改制工作主要服务的对象及服务内容国有企业,包括具有国有投资成份的公司以及国有事业单位以国有股权、产权流转为实现方式的改制改革工作其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监管,基于国有产权监管制度的特定要求,在法律程序上一般适用审批制,由此造成其参与主体不仅仅是作为交易双方的民事主体,还包括逐层审批涉及的国有股权、产权的授权管理人、持有人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律师可针对下列参与主体,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五
我区现有x家律师事务所,其中x家合伙所,x家合作所,合作所执业时间最长的已有x年,成立时间最短的所为合伙所,也已执业x年。纵观x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无论从队伍的壮大、业务的拓展,还是收费的提高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至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合作、合伙所作为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产物,起步相对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内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任忙于业务,难尽管理责任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作(伙)人会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有增无减,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的方式必将会导致两者之间发生明显的冲突,要么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无暇顾及,要么本身的律师业务受到影响,管理与业务孰重孰轻?对大多数主任来讲,他们既是所里的业务骨干,又同时是创业大户。有些主任的收入在所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放弃业务是不可能的。要做业务,做大业务,势必要忙,忙于业务必然会疏于管理,疏于管理,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司法行政机关肯定不答应。这个矛盾在国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已作出了有益探索,即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聘请的高级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这是客观方面的原因。采取何种方式能缓解主任从事管理与业务的冲突,还需不断探索和借鉴。
二、内部管理机制存在某些缺陷
律师事务所不管是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有一套自己的内部管理机制,分析我区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有三种类型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如:集体管理型,这种类型在合伙所表现较突出,几个合伙人都是老板,实力相对均衡,于是齐抓共管,主任非常民主,重大事项均经合伙人讨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这种管理有利于形成合力,但其缺陷也逐渐暴露,即几个合伙人谁都说了算,不听谁的都不行,以至于做任何决定都慢半拍,因循守旧,无创新意识。还有一种权力分散型,这种类型表现在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忙业务的同时难以完成全部的管理工作,于是进行分工,你管行政,我管业务,他管财会,既分工明确,又减轻了主任的负担。但其缺点是合作人之间沟通不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各自为政,容易出现独立王国。另外一种为权力集中型,这种类型名为合作实为个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行政辅助人员工资等均由主任一人出资,所里创收主要靠主任,其他律师都是聘用人员。这种类型虽初具个人律师事务所雏形,可以不受任何干扰地去实现自己的经营思想,但因某些条件限制,目前还无法名正言顺地以个人所模式运作,以至发展规模受限,缺乏整体凝聚力。
三、律师队伍不稳,影响整体发展
目前的律师大都注重个人业务创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所里和其他人不闻不问,合伙人之间、合作人之间相互了解不够,缺少联系和沟通。有的还会因经营思想和发展理念的差异导致合伙(作)人的不合,在律师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上产生分歧,发生没有硝烟的战争。如律师事务所初办时,大家还能同甘共苦、共患难,使业务顺利的展开。几年之后,有了一定的原始积累,钱包鼓起来之后,问题也就多了:我想买汽车,你要置办公楼,他则要多分配,有的计划去进修,有的则打算重金引进人才等等,这种不同想法往往会在合作(伙)人之间伏下潜在的裂痕,或多或少地影响大家的情绪。一旦有人另起炉灶去实现他自己的理想,对原来的所都是一种打击,造成队伍的不稳定。律师队伍缺乏相对稳定性,人员流动过大,也影响了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涉外律师调研论文范文 篇六
xx市律师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XX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颁布实施。新《律师法》对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较修改前有了进一步强化。近期,笔者在市局分管领导的带队下,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这个课题,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的现状做了一次调查。
一、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律师管理工作实行的是司法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模式,分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二个管理层面,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体制。我市于1993年成立律师协会,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律协联络组,两级律协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均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担任。办事机构市律协秘书处设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律协日常工作实际上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承担和具体落实。从20XX年度年检注册情况看,全市34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04名,其中:市辖9家律师事务所、103名执业律师,分别占%和%;县区分管25家律师事务所、201名执业律师,分别占%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市律师工作快速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继续保持了
在全省的先进位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十七届三中全会和xxx、xx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效举施,着力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发展。我市广大律师已经成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安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也看到律师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有的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合伙人合伙不合心,工作不协调,抓落实不力;二是有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松散,制度执行不力,对律师执业活动监控不到位;三是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责任心不强,极少数律师自律性差,诚信服务质量不高。近3年来,全市共受理执业投诉近10起,从查处情况分析,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不落实、律师自身要求不严,是造成执业投诉的主要原因。
少数县区发挥律师管理职能作用有待加强。有的县律师管理部门总认为缺乏管理手段,现有的管理手段又没有强制力,在律师管理工作上创新不足,仅满足于现状,有的律师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被动应付的多。
律师管理工作中的服务功能有待加强。从律师对管理工作的期望和促进律师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上来看,律师管理工
作中服务功能拓展不足,特别是在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方面显得比较乏力,以致律师执业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为重点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律师管理部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任重道远。
二、加强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切实理顺管理关系,区分管理责任
1、积极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
新《律师法》第3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种表述普遍理解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应是一种“宏观管理”。同时新的律师法对行业管理内容进行了列举,第46条规定了律师协会八项工作职责,有助于发挥行业自律性管理作用。因此,在律师管理工作实践中要合理区分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应以政策导向性管理为主,即主要通过制定管理政策、完善管理措施,引导、调节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把控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对律师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尽量淡化行政干预,以推动律师行业自律性管理。律师协会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起律师法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做好对本所内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不断强化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管理责任,进一步抓好律师管理职责的落实。
新的律师法规定了县级司法行政
部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建议权。如何推动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律师管理职责,对于市级司法行政部门而言,一是要放手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律师管理事务,避免直接插手或绕开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律师管理工作,真正使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律师管理上做到权责一致;二是要支持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认真采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律师管理的正确意见,特别是对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处理建议;三是要积极协调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律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是加强对县级律师管理工作的督查,开展对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切实理清工作思路,突出管理工作重点。“规范与拓展”法律服务,是对律师工作发展的概括性要求。“规范”是“拓展”的前提,是对律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因此,律师管理工作要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
1、依据新的律师法和相继出台的配套规章,推进我市律师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指导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内部管理规范。
2、加强落实制度的执行力,促进执业行为的规范。
一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通过管理工作的开展,引导律师自觉把执业活动统一到法律规定上来,特别是对于新的律师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律师在执业中要严格把握,防止涉足禁区、
触及红线。二是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要指导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等规章制度措施,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范。
3、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管。
一方面要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检查,防止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要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调查,对假冒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监管。
切实加强工作创新,提升律师管理工作效能。开展律师管理工作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落实,制度建设是律师管理工作的基础,科学的工作方法是制度得以执行的保证。
1、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
律师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不仅仅是对原有的制度进行简单的修订、废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新律师法立法精神的领会,培育新的思想理念,树立新的思维方式,推动律师管理工作制度的改革、创新。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创新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十二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基本上都是全新的思维,就市、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来看,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直接指导律师执业活动的开展,是抓好管理规范落实的终端,律师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能否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因此,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有必要试行建立律师管理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建立律
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新的律师法第50条作出了针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给予其负责人处罚的规定,这就强调了律师事务所主任对本所负有管理的责任。建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工作责任制,可以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本所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管理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促进县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职责,加强本级律师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律师管理工作的协调平衡发展。
2、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律师管理工作更为有效的开展。
一是坚持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更加注重自律性管理,促进律师行业,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作用的发挥;二是坚持教育引导与检查督促相结合,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切实推动律师管理工作由被动的事后查处向主动的事前教育、事中督查转变;三是坚持推进制度建设与问题查处相结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问题的发生;四是坚持加强日常管理与专项活动带动相结合,更加注重日常管理;五是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更加注重外部监督,律师执业规范不规范、形象好不好,自我感觉良好不行,更重要的是要接受社会监督,得到社会的认可;六是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更加注重平时考核,将平时考核情况以较大比重纳入年终考核衡量;七是坚持推进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改进服务,关心律
师成长、维护律师依法执业权益,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