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一
《刑事诉讼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研究》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研究书籍,作者通过系统地分析和解读相关法律文本,深入探讨了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内涵和适用问题。本书的核心观点是,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是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规范,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书围绕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概念、分类、作用和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明确了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概念和内涵,指出刑事诉讼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条文的解释,而司法解释则是司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条文的解释。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分类,包括立法机关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和地方性司法解释等。此外,作者还对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作用进行了探讨,指出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不仅能够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还能够填补法律空白、解决法律争议,对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作者对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作者指出,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适用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法律上位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等。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案件事实、证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且应当遵守适用优先原则、适用限制原则等。同时,作者还对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阅读本书,我深刻认识到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能够为司法实践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因此,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当充分理解和运用刑事诉讼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二
《行政法学导论》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导论》是一本介绍行政法学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导论性著作,作者通过系统地阐述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深入探讨了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本书的核心观点是,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其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方法,其研究内容是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本书围绕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作者首先明确了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即行政法规范,包括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范性文件等。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论述,指出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等。此外,作者还对行政法学的研究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包括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制度设计、行政法的实施方式等。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作者对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进行了探讨。作者指出,行政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发展趋势主要包括理论研究的深化、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加强等。同时,作者还分析了行政法学的应用前景,指出行政法学在行政管理、政府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有助于推动行政法制建设和提升行政效能。
通过阅读本书,我深刻认识到行政法学的重要性和应用前景。行政法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又是一门实践学科,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对于提升行政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当深入学习和研究行政法学,不断提升自身的行政法学知识水平,为行政管理、政府治理和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三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齐,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我们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我们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检察院,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我们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我们具有两面性,正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我们。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我们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决定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们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忙的关系上实现我们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
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平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平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我们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能够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我们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能够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好处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四
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工作当中就是例如公司财务要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谋福利的理念,要把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企业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作用。
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五
近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人读书笔记范文 篇六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务必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带给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
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能够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情绪能够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资料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资料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个性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能够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