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篇一
工会经费的使用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经费对于工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严谨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首先,工会应该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这包括明确经费的来源、数额、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费审核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其次,工会应该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专门的经费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机构应该定期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检查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合理和效益。同时,工会成员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符合公益性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以维护职工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职工福利为宗旨,不能被个人或特定利益所侵占。经费的使用应该注重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所有工会成员都能够享受到经费所带来的福利和服务。
第四,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注重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工会应该合理规划和利用经费,确保经费的使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注重经费的投入产出比,确保经费使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同时,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经费使用的方式和方法。
最后,工会应该加强对工会成员的经费使用教育和培训。通过开展经费使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会成员对经费使用管理的认识和意识。同时,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只有建立起全员参与、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才能够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和可持续使用,为广大工会成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篇二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它涉及到工会成员的利益和福利,关系到工会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首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该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工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会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该注重透明和公开。工会作为职工代表组织,其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应该向全体工会成员公开透明。工会应该建立健全的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向工会成员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工会成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该注重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以提高工会服务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确保经费的使用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会成员的需求和利益。同时,工会应该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经费使用的方式和方法,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
第四,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该加强对经费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会应该建立健全的经费使用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同时,工会应该加强对经费使用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按照规定和程序正确使用经费。
最后,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该加强对工会成员的教育和宣传。工会应该加强对工会成员的经费使用教育,提高他们对经费使用管理的认识和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工会成员了解工会经费的来源、用途和管理方式,增强他们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工会组织和全体工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起科学严谨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才能够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为工会成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篇三
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考核。
7、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
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的经费。
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为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分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和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
支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分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分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公司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公司部门、厂队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公司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分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公司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公司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四、附 则
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修改或补充。
3、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