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管理 篇一
公司制度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影响着企业的运作效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使企业更加有序、高效地运营。
首先,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可以覆盖从员工招聘到员工离职的全过程,包括员工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这些制度可以明确员工的权责,规范员工的行为,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指导,员工可以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从而更加专注和高效地完成工作。
其次,公司制度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良好的公司制度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例如,一些公司会设立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而且,公司制度管理还可以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路径,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从而更加有动力去工作。
最后,公司制度管理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率,避免管理混乱和决策失误,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同时,公司制度管理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一个有规范和规范的企业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灵活性,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应对竞争挑战。因此,公司制度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制度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公司制度管理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有效,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公司制度管理 篇二
公司制度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首先,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企业制定的各项制度可以明确员工的权责,规范员工的行为,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例如,公司可以制定详细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等,帮助员工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公司的规范和要求。通过规范和指导,公司制度管理可以确保企业各个环节的有序运行和高效执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其次,公司制度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例如,公司可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此外,公司制度管理还可以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路径,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从而更加有动力去工作。
最后,公司制度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率,避免管理混乱和决策失误,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同时,公司制度管理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一个有规范和规范的企业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灵活性,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应对竞争挑战。因此,公司制度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制度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个良好的公司制度管理可以为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企业应重视公司制度管理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有效,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公司制度管理 篇三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市直各有关企业: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种适用于单位内部的规则。劳动规章制度是规范相关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的规则,既保障劳动者享有在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权利,也制约和规范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在总则中专门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规则进行了规范,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局转发部分企业制定的劳动管理方面的纪律制度,供大家参考。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xx年。该企业制定的《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为员工提供了有关公司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让员工了解到可以享受的权利以及应该遵守的规则,方便适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该企业制定的《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编制定员、招聘录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人事异动、休假休息、人事奖惩、劳动合同九个方面,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该制度从20xx年初制定,已几经修改完善,并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该企业制定的《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随着客观情况变化和国家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完善。该公司在《工作规则》草拟稿形成后,首先发给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意见,进行修改,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协商确定。
《工作规则》协商确定后,他们通过以下三种办法告知职工,一是在新进员工岗前培训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人员进行逐条讲解;二是新进员工在上班的第一天,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工作规则》,确保新进员工人手一册;三是对经职工代表大会协商确定的修改条款,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盐城国际妇女时装有限公司工作规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程序民主,履行了告知义务,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公司制度管理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台州市ee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椒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或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期限为准,如需展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允许公司在营业后,以合作,转让方式增加股东)
股东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联系电话: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四).股东承诺:
1.诚实信用.永远不欺骗客户,公司及同事!
2.团结协作.永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3.不谋私利或利字当头,永远不做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事!
4.谋求事业发展,永不言放弃。
5.提高个人道德修养,人品永远第一!
6.承诺每年捐献慈善事业不少于工资总额的2-5%。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发起股东一人独资.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七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以后增加股东后另定)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年。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董事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
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八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六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
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公司制度管理 篇五
第一章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材料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下班时要注意检查关好锁好门窗;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第二章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指定的仓库,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用油及维修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
七、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八、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九、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洗手盆台面、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
公司制度管理 篇六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公司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树立为公司、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及企业形象。
二、保洁员工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如有急事须向直属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当值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过失的处罚。
四、保洁员对商家、客户、甲方人员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当值期间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穿短裤、背心、超短裙、拖鞋等。
六、保洁员在工作上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得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造成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七、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一经查实,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不得私吞。严令禁止偷窃行为。
八、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九、保洁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十、保洁员的入、离职,转岗等人事问题,参照公司人资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离职员工离岗时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离职员工必须将物品、工具、设备、工作范围交接清楚后,直属主管签字确认,在人资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岗。
十一、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的,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如请假未经获批,擅自休假,则视为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人资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领导反映,并积极配合领导进行处理。
十三、保洁员在当值期间不得喝酒,高空作业、使用登高器具时必须在使用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方可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