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学校食堂的发展和壮大,食堂管理日益复杂,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时有发生,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很多担忧和困扰。为了提高学生的饮食安全保障和食堂管理水平,我校决定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1. 提高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2.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障食堂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 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的行为习惯和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4. 强化食堂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整治措施:
1. 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检测,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和劣质食材。
2. 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组织卫生清洁日活动,增强食堂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责任心。
3.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员工交流学习,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4. 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食堂管理机构和管理流程。制定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食堂管理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和督导。
三、整治效果评估:
1. 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定期开展食堂卫生检查和评估,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3. 定期开展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和家长对食堂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的整治工作,相信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水平将得到明显提升,学生和家长的食堂满意度也会有所提高。学校将继续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共同关注食堂工作,积极参与食堂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食堂环境。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按照xx公司纪委和xx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纪委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餐饮浪费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xx公司纪委和xx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公司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工作要求,建立制止餐饮浪费,做好厉行节约的长效管理机制,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列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工作内容之内,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公司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工作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综合服务分公司要针对做好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自x月xx日起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于x月x日将开展治理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上报公司纪委办公室。
2、公司纪委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剖析问题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做好厉行节约和制止餐饮浪费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公司检查组自20xx年x月x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x日止,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到单位、到现场、到岗位,对公司范围内的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监督工作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做好节约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监管责任,抓好教育、学习、管理。公司两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把节约理念贯穿于食堂就餐、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两级机关人员要积极投身于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中,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开展自检自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自x月xx日开始,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司要求,从节用一滴水、节省一度电、节俭一张纸、节约一粒粮食做起,抓好综合提质增效,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节约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保证措施,发出倡议,签订保证书和责任书。要加大舆论宣传,党群相关部门要利用公司电子大屏幕、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在公司营造良好氛围。尤其是主管餐饮食堂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做好精细化管理,提前精准做好物资采购计划,每日做好就餐人数统计,按就餐人数做好订餐定量加工,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做好食材管理等,从源头上抓好对奢侈浪费的管控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节约防控管理措施,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行动、人人监督,让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每一粒粮,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四风”陋习,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变为节约节俭的新风尚。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县教育局《通知》要求,在全镇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9月15日前)
要求各校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政务处对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和两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阶段(10月30日前)
对各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幼儿园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和幼儿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继续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以倡俭治奢、控减公务支出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信息沟通、跟踪督查、执纪问责机制,确保20xx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二、主要内容
1、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假借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区教育系统内上级到下级单位、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同级之间、单位之间进行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宴请,路远可安排工作餐。
2、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借出差、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3、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在编制和标准范围内购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格按规定年限更新公务用车,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内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张贴专用标识,凭驾驶证和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严格实行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严禁公务用车非因工作需要停放在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地点。
4、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对全区教育系统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格会议质量评估考核,对召开的会议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
5、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系统内干部超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认真组织清理,督促整改纠正。
6、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财务管理。学校要始终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以加强财务管理为抓手治理奢侈浪费现象,重点要加强学生食堂和幼儿园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各类支出报销手续。严禁从学生食堂列支招待费、奖金福利等,严禁通过虚填菜单或虚开发票等方法变相处理相关违规费用,严禁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现象,按学期向局财审科和监察室上报食堂及幼儿园收支情况。
7、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三、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是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本园控减公务支出负责,招生办、教研室、勤俭办对本科室控减公务支出负责。各学校、各科室要切实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对照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目标要求,对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真正把节约漏洞和不廉洁隐患找出来,将问题原因查准查透,将措施责任定实定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完善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各学校、各科室要从制度层面上,在“三公”消费和会议活动等具体事项上,通过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将厉行节约的有效做法和反对浪费的具体措施固定下来,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要强化信息公开,预算和决算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支付的“三公”经费要公开“晾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所有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防止超预算支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要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行为。深入治理“小金库”,坚决堵住侵占滥用公共资金的漏洞。
3、严格督查、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局监察室将会同教育局财审科、结算中心组成工作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个别谈话、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学校、各科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上半年,重点检查“三公”、会议等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下半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年底前,对各单位控减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跟不上、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进行重点剖析,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人和事,及时组织调查,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铺张浪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各学校、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招生办、教研室、勤俭办要按时将20xx年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摸底统计表、效果统计表和区公办学校食堂及幼儿园收支统计表按照时间节点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