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燃气的特殊性质,不正确的使用或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建立和执行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燃气的安全使用标准。这包括燃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制度可以规定燃气设备必须具备相关安全认证,并且只能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修。此外,制度还应明确规定燃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避免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发生。
其次,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对燃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度应明确规定检查和维护的频率和方法,并要求使用者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制度还应规定燃气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测要求,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另外,燃气使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燃气使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者可以了解燃气的特性和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制度可以规定新用户在使用燃气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复习和考核。此外,制度还可以鼓励使用者加入燃气安全宣传组织,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最后,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制度应规定燃气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按照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制度应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对于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规定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责任和处罚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燃气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和执行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是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在现代社会中,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工业领域。然而,由于燃气的特殊性质,不正确的使用或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建立和执行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燃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求。燃气设备的选择应基于安全和性能的考虑。制度可以规定燃气设备必须具备相关安全认证,并且只能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此外,制度还应规定设备安装时的安全距离和通风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其次,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燃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制度可以规定燃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定期清洁和更换部件等。此外,制度还应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保留相关记录。
另外,燃气使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燃气使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者可以了解燃气的特性和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制度可以规定新用户在使用燃气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复习和考核。此外,制度还可以鼓励使用者加入燃气安全宣传组织,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最后,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制度应规定燃气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按照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制度应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对于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规定安全要求、使用和维护要求、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责任和处罚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燃气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立和执行燃气使用管理制度是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安保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规范食堂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安装、改进
2.1液化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的需要。
2.2液化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相应的资质单位实施。
2.3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的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
3.1液化气实用的工具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
3.2操作人员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上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清除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清除完隐患后再继续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使用。
3.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可使用。
4、维修
4.1燃气设备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
5、安全检查
5.1液化气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2食堂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5.3厨师在每次使用燃气前要检查燃气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第二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四)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断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根据管理条例要求和使用规范,特别制定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燃气管理的领导,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随时不定期检查,并作登记。
2.食堂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使用燃气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
3.非食堂人员不得开关燃气阀门。
4.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 ,做到责任到人。
5.负责开关燃气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6.严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