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选6篇)

时间:2011-03-05 08:31: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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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意义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在村级组织中为合理、规范地管理财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它对于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还可以保护财务资源的安全性,促进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通过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规定财务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有效地避免财务管理中的混乱和错误。例如,制度可以明确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流程和审核程序,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财务监督和审计的程序,确保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合规性。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为村级组织提供更好的财务支持。

其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通过规定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和公示程序,制度可以使村民和相关利益相关者了解村级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样一来,村民可以更好地监督财务管理的过程和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公开财务信息也可以增加村民的参与度和信任度,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最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保护财务资源的安全性。通过规定财务管理的权限和审批程序,制度可以防止财务资源的滥用和挪用。例如,制度可以规定财务操作必须经过两人以上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性。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这样一来,财务资源的安全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为村级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财务资源的安全性,促进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村级组织必须重视和推进的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村级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实施措施:

第一,建立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应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规定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例如,制度可以明确规定村级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范围。这样一来,可以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运行和责任落实。

第二,规定财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制度应明确财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程序,以及财务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程序。例如,制度可以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时间和内容要求,明确财务报表的审核程序和审批权限。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财务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应规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的流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此外,制度还可以规定财务管理的监督责任和追责机制,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第四,加强财务信息的披露和公示。制度应规定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和公示程序,使村民和相关利益相关者了解村级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联络会等形式进行公示和解释。这样一来,村民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可以监督财务管理的过程和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包括建立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规定财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加强财务信息的披露和公示等。这些内容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财务资源的安全性,促进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村级组织必须重视和推进的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村级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持续进步。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做好我镇村级财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一、村级财务的管理形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簿、凭证、现金、银行存款,由镇农经站代记、代管,其所有权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村级财务的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财产物资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

  2、镇农经站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账簿、收据、报表由镇农经站统一整理归档。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账簿,按要求向农经站报账、缴款、定期核对相关账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账账、账证、账、款账物、账榜相符。

  2、镇农经站要严格财务手续,农经站站长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收入、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入账。

  3、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凡发现坐支现金,农经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村级的财务收支凭证,每月必须到镇农经站报由账一次,同时核对账目、清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账目余额等、库存符、手续清。报账时间: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业务量多时可随时来报。

  四、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把审批关,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或领、付款人签字,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必须有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还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签字。如有招待费、车费等特殊开支,除上述审签手续外,还需有镇纪委及镇主要领导审批。

  2、村集体支取代管资金必须先由村主要干部审批,镇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镇农经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内,由镇农经站站长审核,支取1000-5000元资金由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核。

  五、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1、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离任时要接受离任审计。

  2、村干部不得代理会计办理财会事项,不得直接经手票据现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账内管理,绝对禁止以收代支、设账外账、小金库等,

  六、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设理财小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公布当期村内收支和其他财务事项,接受理财小组人员审理监督。

  七、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会计保留周转金不超过1000元,其余资金全部上交农经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现金1000元以上,当日内必须送交农经站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由镇农经站存入银行管理,一村一户,发生业务时镇、村同时登记账薄,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村财村有。

  八、票据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一律入账,并使用由镇农经站领取的专用收据,禁止使用其他 收据入账,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收据领取、收回严格按手续办理。

  九、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村级的重大财务事项要按照村政事务“六步决策法”执行。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大额的对外投资项目,大额借债,较大的财务项目开支,呆账、死账的处理,农业项目的招标发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等,具体规定如下:

  1、村集体发包农业项目、村集体大型购置支出和其他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民主公开,竞价投标。上述项目实施前必须先将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实施时必须有农经站人员、包村包片领导参加,并签订有关合同,否则镇农经站不予报账。

  2、村里的大型购建支出报账,必须开据正式税票,同时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或复印件、工程预算以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必备的资料做为附件入账。

  十、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要按区纪委、民政局的要求公开账目,公开前要到镇农经站审核,否则无效。

  十一、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保管员,并设财产、物资出库登记薄。村会计、保管员、镇农经站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发现亏损、盈余及时做出处理。

  十二、实行“双代管”,

镇、村两级财务人员,镇、村两级审签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好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对涉及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组织及人员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细则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原则性规范,凡村集体发生的一切收支、结算、分配等财务事项均遵循本细则。

  第四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依法对村集体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此细则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镇街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度),对有关原则性条款量化、细化,但不能与此细则相低触。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村集体财务活动必须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村集体年初应当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预算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建、兴办企业投资、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计划等。预算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备案后,向村民公开。预算外开支金额较大的项目,必须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追加预算,并报镇街备案。预算执行情况要半年一次听取群众意见,财务决算情况年终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七条严格村集体收入管理。村集体收入是指村集体的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土地征占用补偿收入、奖励补助收入、资产变卖处置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捐赠收入以及其他集体性质的资金。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会计委托代理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入账。收款票据由村会计领用,每本票据用完后,要将存根及时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保管。

  第八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集体在收到现金

  后必须在2日内交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建立村级备用金制度。村级备用金数额标准由镇街按村规模和经济条件确定限额比例,杜绝挪借公款、白条抵库。

  第十条严格代管资金支取管理。村级支取代管资金要严格审批手续,支取代管资金时,村首先要向镇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申请资金限额标准和审批程序由镇街具体规定。对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村级对支取资金报账时,镇街委托代理中心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准入账。

  第三章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村干部补贴、差旅费、电话费、租车费等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超过标准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一)严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资的人数及工资标准,除村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实行固定工资外,其他人员提倡误工补贴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资具体标准由镇街根据村规模进行确定。

  (二)对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补

  助标准为:镇街范围内的会议、活动不予补助,不得公费租车或报销租车费;市内、市外每天的误工补贴标准由镇街自行规定;外出学习培训凭通知及举办单位出据的发票,由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销。严禁公款旅游。

  (三)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一旦发现对当事人处以开支金额双倍的罚款。

  (四)严禁用公款安装私人电话,购买手机。经济条件好(年集体收益在3万元以上)的村可补助村干部一定数额的电话费,电话费发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由个人承担。当年无收益或低于3万元收入的村不予补助。

  (五)村干部离职补助要按照镇街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规定标准。

  (六)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费,确因村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列支招待费用,镇街应依据各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状况,规定比例标准,确定村级招待费用限额。发现超过限额的招待费,按招待费总金额20%-30%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章开支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村级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实行村书记、村主任“双签字”限额审批制度,预算内的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主理财小组、村书记、村主任审批。大额度开支,除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还要报镇街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时附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开支,审批人拒绝审批。

  第十三条财务支出凭证必须使用经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规原始发票的,必须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支出凭证,并注明支出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报账。严禁使用“白条”记账。

  第十四条严禁跨期报账,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经审批后,即应向会计报账,最迟不得超过本月。凡因特殊情况当月不按时报账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村会计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报告村领导或镇街经管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村级一般设立由5-7名成员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不履行职责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会计人员配置及管理

  1、记帐会计一名,村级报帐员一名,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报帐员。

  2、记帐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报帐员任免或调换必须征求街道办核算中心,街道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记帐会计、村报帐员必须接受街道办核算中心培训考核,具备会计资格后颁发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

  二、资金管理

  1、村级财务应当实行帐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2、村内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管,并统一使用区农经中心印制的统一收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款,严禁无据收款。

  3、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齐全,以带税章的票据为准,财会人员要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并退回,严禁白条顶库,严禁村干部用打白条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体资金应详细记载并纳入帐内核算,其它人员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为个人或外单位担保、抵押。

  5、非财会人员需要取现金和票据外出办公,必须向报帐员办理预支或领票手续,业务完毕后,5天以内向报帐员报帐并办理注销手续,如领用期限超过1个月的,会计审查,确实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记录其往来帐户,待款收回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6、库存现金实行限额制,不得超过5000元,超出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信用社,库存现金发生事故由报帐员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

  1、各村根据生产基本建设的安排,制定本村财务收支预算,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后,报核算中心一份存档,预算外开支首先经两委会通过,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并报街道办批准后,向村民发放“一事一议”监督卡,严禁强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

  3、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四、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

  1、村集体所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属固定资产,由村会计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涉及产权变更及时办理手续。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凡不符合出入库手续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农用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的办法,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

  4、村集体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确保帐物相符。经查出属于正常报废的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鉴定后,报街道核算中心审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集体资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价款。

  5、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变买、转让、抵押以及投资入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村集体提出意见,经街道核算中心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五、村集体资产管理

  1、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其方案(承包经营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者。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2、村集体资产实行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价值超过1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必须由区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并报街道备案。

  3、村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价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额及缴纳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定时(每半年)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六、帐簿设置与管理

  1、村集体设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产品物资帐,出纳日记帐。

  2、村建帐完毕后,交核算中心审核,经审核后财务运作规范的村,才可归还村保管,不规范的村,及时进行改正。

  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1、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由3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对本村重大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未经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核盖章的收支单据一律不得入帐。

  3、村集体财务公开是村务民主监督的关键,财务收支要逐笔逐项公开,并注明日期和经手人。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后方可公开,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八、财务审批制度

  1、村集体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全面实施“三审一把关”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书记审查、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任审批,同时财务票据上要有经手人签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视为手续不完备,严禁入帐。

  2、村集体要定期召开理财工作会(每半年一次),由村两委、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一是对前期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二是对下期财务收支进行讨论。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制图制度制造制度前厅制度

  员工制度呼叫制度咨询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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