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篇一
病案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
病案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患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涵盖了病案的书写、归档、保管、利用等方面,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从病案管理的目的、内容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病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病案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首先,规范病案的书写,可以有效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为医疗团队提供准确的医疗信息,有助于医疗决策和病例分析。其次,病案的归档和保管,可以保证病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为医疗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最后,病案的利用,可以为医疗质量管理、临床研究和医学教育等提供数据支持,促进医疗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病案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病案的书写、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首先,病案的书写要规范、准确、完整。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病历、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等,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读性。其次,病案的归档和保管要按照规范进行。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病案室,建立病案档案库,确保病案的安全、整齐和易查阅。最后,病案的利用要科学高效。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病案的统计分析、研究评估和质量改进,发挥病案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病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先,它是保障病患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病案管理,可以减少病案遗失、篡改和泄露等情况,保障病患的隐私权和知情权。其次,它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病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最后,它是医疗机构信誉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病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病案管理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患权益的关键。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病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患权益。
病案管理制度篇二
病案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利器
病案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涵盖了病案的建立、整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是医疗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病案管理的目标、措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病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首先,通过规范病案的建立,可以减少重复检查、重复治疗等不必要的医疗行为,避免资源浪费。其次,通过整理和分析病案,可以对医疗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优化,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效率。最后,通过利用病案数据,可以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评价,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医疗服务的改进和创新。
病案管理制度的措施主要包括病案的建立、整理、分析和利用等环节。首先,病案的建立要规范、准确、完整。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读性。其次,病案的整理要有序、高效。医疗机构应根据病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整理流程和标准,提高整理效率。最后,病案的分析和利用要科学、有效。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病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评价,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为医疗质量管理和资源优化提供依据。
病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多方面的效果。首先,它可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通过病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效能,让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其次,它可以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最后,它可以促进医疗科学的发展。通过病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评价,可以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推动医疗科学的进步。
综上所述,病案管理制度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的利器。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病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效率。
病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病案管理制度 篇四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 篇五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篇六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