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体罚幼儿案例两则(精彩3篇)

时间:2012-09-09 09:43: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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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体罚幼儿案例两则 篇一

近年来,中国社会对于幼儿教育的关注度逐渐提高,人们对于幼儿保护的意识也有所增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有一些幼儿教育机构或个别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违法体罚幼儿,给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下面我将介绍两个违法体罚幼儿的案例,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案例一发生在某幼儿园。一位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回家时经常出现脸部瘀伤的情况,同时孩子也越来越不愿意去幼儿园。家长开始怀疑幼儿园是否存在体罚行为,于是暗中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通过观察监控录像,家长发现某位教师在不经意间对孩子进行了体罚,例如掌掴、拖拉等。家长立刻向幼儿园提出投诉,并将监控录像交给了警方。经调查,该教师被发现多次体罚幼儿,涉嫌犯罪。幼儿园也因未能有效监管教师行为而受到了严厉批评。

案例二发生在某小学。一位小学生的家长反映,他的孩子在学校的体育课上被老师用尺子打手心,导致孩子手心出现严重瘀伤,甚至无法正常握笔写字。家长对此事感到非常愤怒,立即向学校投诉,并将孩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学校在调查中发现,该老师确实存在体罚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迅速采取了严肃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对孩子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身体康复治疗。

这两个案例反映了幼儿教育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幼儿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得到充分的关爱和保护。而体罚幼儿不仅违法,也严重违背了教育的初衷。教育者应该以爱心和耐心来对待幼儿,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使用暴力手段来惩罚他们。

为了遏制体罚幼儿的现象,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首先,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幼儿教育机构的评估制度,对于存在体罚行为的机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监督,与幼儿园、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映问题并要求解决。此外,社会各界应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于幼儿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幼儿的氛围。

总之,体罚幼儿是违法行为,给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监管和保护,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违法体罚幼儿案例两则 篇三

[案情经过]
(一)有个大班幼儿特别调皮,经常欺负小朋友,有时还偷偷跑到园外玩,害得老师到处找。与家长联系,回答是生意忙、顾不上。最后老师只好在组织活动时搬把小椅子让他坐在门后,规定他可以不听讲,但不能随便走动。

(二)有一个叫毛毛的孩子,爱动爱说,爱跟同伴打闹,老师为此很头痛。为了教育他,有一天老师让其站在小椅子上,把两只胳膊举起来,站了四十分钟。

[处理结果] 园领导在检查工作中,曾多次发现坐在门背后的幼儿,但未加制止。毛毛的老师受到园长的批评,扣发了当月奖金。

[评析] 以上两位老师,对幼儿采取的教育方法,构成了体罚和变相体罚,损害了幼儿的人格尊严,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而那位园长也默认了教师的做法,是法制观念不强的表现。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幼儿园工作规程》也提出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如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见,幼儿园应大力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指导规范教师的行为,单凭工作经验是不够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淘气、调皮”是成人对孩子的一种看法,不是孩子的错,只要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方法,定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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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不得恐吓孩子


[案情经过] 某园教师郭某因教育方法不当,对小班刚入园不习惯幼儿园生活的幼儿王某责骂、恐吓,造成王某回到家里不吃饭,夜间惊恐、啼哭。

[处理结果] 园领导听了家长的反映后,与教师郭某进行了谈话,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作出决定:教师郭某向幼儿、家长当面道歉,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分。

[评析] 面对三岁刚入园的孩子,教师的爱和微笑将给他们以安慰,而教师的恨和责骂,则使他们心理受到伤害。这起由教师变相体罚幼儿引出的案例,是许多教师在不以为然中违反法律的典型。该幼儿园对郭某的处理,依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侵犯其人格尊严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处理这件事是为了引起广大教职工的重视,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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